今天怎麼會突然想要講這個捏? ( ̄ー ̄)

這要來講一點前因後果了...

--------------------------------前言------------------------------

當初為了要結婚共組家庭,我們和其他人一樣在結婚前沒多久買了間房子。

只不過當時是買預售屋。

由於簽約時還是不是夫妻,無法使用共同擁有房子,再加上簽約的時候必須請假去辦理,

(老實說我也忘了為什麼放假不行 (*´x`*)a )

只好由小樣一個人去簽約,雖然當初父母很希望我們是共同持有,好保障我的權益。

(每個當父母的都會加減希望自己的小孩不要吃虧。)

當初會讓他一個人去簽約,也是因為業務說可以到時候交屋過戶時再辦到夫妻共同持有就好。

但是交屋時,我們也不確定建商交給代書辦過戶的時間,

再加上第一次買房子,並不清楚過戶原來是轉交代書辦理,而沒有特別告知要辦理過戶...

就在通知交屋的時候,才知道房子已過戶到小樣名下。  (/"≡ _ ≡)/~┴┴

 

最近因為要裝潢的關係,這個問題就又浮出檯面,

再加上股票被套牢,(這又是另一個故事...)

不得已只好請求娘家的幫助,父母怕我吃虧,才提出要借錢必須先把房子過戶一半到我的名下才行。

(我可以理解他們為何要這樣做,如果是我可能也會如法泡製。)

 

也就因為這樣,開始了想要著手辦理過戶的念頭,

結婚需要一股推力,過戶想當然也需要一股推力,尤其是當你知道要繳一筆不便宜稅的時候...

 

為了辦過戶,上網查了很多資料,才發現...

過程麻煩就算了,還要繳一筆幾萬塊的稅... ╥﹏╥

如果找代書辦理,大約價錢在1萬3~1萬5左右。(找認識的人問到的價錢是1萬4)

(當初建商幫我們找代書辦的價錢是1萬3,還是我們自己出的說...想到就懊惱 (〒︿〒) )

就這樣上網查了資料,加上昨天實地去跑了...才更明白,代書要1萬4的價值在哪了。

 

寫這篇文章,主要是讓大家知道過戶的大概流程+如果買預售屋遇到跟我一樣情形的,

請記得在過戶前去跟你的代書說清楚。

 

夫妻贈與過戶簡易流程:

為了讓大家淺顯易懂,所以先解釋過戶前要做好什麼事? ╰( ─﹏─)╮

在房子過戶前,必須先把要繳的稅務給繳清,才能辦理過戶。

稅的部份包含,建物(契稅)、土地(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印花稅。

其中土地增值稅不必課稅,贈與稅不列入贈與所得,所以這兩者不必繳納,但是必須申請。

 

----------------------以下資料是網路上找的,再加上實際跑過後稍作修改---------------------------

贈與移轉過戶所需費用如下:
1.土地公告現值:每年1月1日調整,如無調漲就不必繳納(如果是夫妻贈與不必繳納),但還是要申報。
2.贈與稅:以地政事務所公告土地現值。
3.印花稅:土地公告現值 x 面積 x 0.1%
4.地政移轉規費:(土地申報地價 x 面積 x 01.%)+土地書狀費一份80元

 

辦理贈與案件(含夫妻贈與)流程
(※一二項文件需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會有人員告知你如何申辦;同時要先至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建物謄本,拿土地建物所有權狀/身分證/印章辦理。)
一、土地部分:
填寫一式兩份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其中一份契約書按土地贈與權利價值貼千分之一印花稅)及填寫增值稅現值申報書後至稅捐處申報土地增值稅(夫妻贈與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俟稅捐機關開立不課徵證明書後請其於該證明書查簽截至最近一期無欠繳地價稅。
二、建物部分:
填寫一式兩份所有權贈與移轉契約書(其中一份契約書按房屋贈與權價值貼千分之一印花稅)及填寫契稅申報書後至稅捐處申報契稅,俟稅捐處開立繳款書後請其於該繳款書查簽截至最近一期無欠繳房屋稅。
(※昨天跑的時候,對方說契稅的部份要去持有人的戶籍所在地,市公所財政課申請。我們是台北縣)
(※填寫完上面兩份文件後,可以先到稅捐處辦理土地部分---土地增值稅,順便買印花;再到持有人戶籍所在地市公所辦理建物部份---契稅。)
三、完成前二項流程並繳清稅款後至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贈與稅,取得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
(※前兩項文件,須等送件之後一定的工作天才能拿到。沒錯,我們昨天只完成到這裡。)
四、最後持憑下列文件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移轉登記。
 
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贈與移轉登記案件應附文件:【書表均須蓋雙方印章,贈與人附印鑑證明者蓋印鑑章】 
一、登記申請書。
二、土地、建物契約書各二份。
三、增值稅(或不課徵證明)、契稅繳款書、贈與稅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
四、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五、雙方身分證明文件【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戶籍謄本正本三者擇一】。
六、贈與人印鑑證明【或贈與人持身份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
七、各類書表提供處:
1.登記申請書、契約書-地政事務所或至各主管機關網站下載各類書表。
2.土地增值稅現值申報書、契稅申報書-稅捐處。
3.贈與稅申報書-國稅局。

有關稅法規定
一、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遺贈稅法第20條第1項第6款〉。
二、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土地稅法第28條之2〉。
三、所以夫妻之間贈與房屋,免課贈與稅、土地增值稅,但仍要繳契稅、房屋稅以及可能要繳房屋稅。
※.流程:要先報稅, 報稅完後繳完應納稅捐之後,再辦理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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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自己跑流程的各位,可能同時要了解必須跑的公家機關有哪些?

戶政事務所---辦理贈與人(原持有人)印鑑證明。(印鑑證明,需拿身分證,印章申請)

地政事務所---房子所在轄區。

稅捐處--------持有人戶籍所在地。辦理土地增值稅、贈與稅(*註1)、印花稅、契稅(*註1)申請。

國稅局--------持有人戶籍所在地。辦理贈與稅(*註1)。

市公所--------持有人戶籍所在地。辦理契稅(*註1)申請。

 

*註1. 遺產稅及贈與稅應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戶籍在台北市、高雄市者,向當地國稅局申報;戶籍在台灣省省轄 市者,向當地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報;在台灣省其餘地區省,向鄉鎮市公所申報;戶籍在金門、馬祖者,向當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我們是在北縣,契稅申報在市公所辦理;贈與稅在稅捐稽徵辦理(剛好是國稅局分局)。

如果要先做功課自己跑流程的,請記得把可能要去的地方先查清楚喔。

 

最後,我也不是很懂法律,只是就過來人經驗寫心得,如果真的有不懂的地方,請邊辦理邊問喔~不要問我(ノ・ε・)ノ~~

 

喔~你想問我稅繳了多少嗎? (* ̄Д ̄)ノ

大概3萬多...囧,另外土增的印花--6百多,契稅的印花--5百多...

 

然後下個禮拜還要請假去把剩下的辦完(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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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2 辦理剩下手續~

Step 1. 先後去領稅單(契稅/土增稅),並繳清契稅。

Step 2. 再拿文件申請贈與稅免繳證明。

Step 3. 最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過戶。

 

然後要再等幾天的工作天之後,去領變更後房契、地契。(〒︿〒)

(喵的咧~改天還要請假去領件=皿=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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